目前分類:Email 一點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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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詞最常出現在回覆邀約的 email,幾乎人人皆知,但也非常困惑,因為翻成中文都有'方便'的意思。

公式 :

  • 人+ available
  • 東西 (或 It) + convenient

例句 :

  • The time is not convenient (or, good) for me.
  • I'm available (or, free) at 10.

現在,你想表達'3點對我而言太緊迫',寫成英文:  '3 p.m. is too tight for me.'

OK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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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畢業生、即將到外商實習的學生,上工前,先加強商務英文寫作,不但工作勝任愉快,也讓主管更器重你。"英文商務 Email 基礎班"由我親自超刀,教你如何輕鬆搞定英文email。下週四開課,為期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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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的英文email要寫的易讀、易懂,有幾個條件,其中一個是避免字對字、中翻英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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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拜託…,請你…”等大概是出現在email中最頻繁的字眼,而多數人習慣用 ”please” 表示,只是遇上我們這好禮的民族,一封郵件可以出現好幾個 ”please"。當這個字出現兩次以上,不僅單調,原本婉轉的意思也少了幾分。針對熟客、陌生客兩種收件者,下面是幾個類似的表達:

熟客                                                                       陌生客(或與對方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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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精簡,不是指所有郵件都用幾個字就打發。雖然,有時同事間的郵件往來只需幾個字就ok,例如:

Joe, - Got your report. Thanks. -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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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寫給誰,如果你的對象是公司內部的人,寫法上較直接(informal),若是彼此很要好,甚至夾雜口語、俚語,也用不完整句型,譬如:”Will give you a ring tom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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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包含某種邏輯,也就是意思串聯和表達先後,而表達邏輯因語言而不同。譬如,你要通知全體同事關於尾牙當天提早下班,我們下筆第一句通常是:”因為幾月幾號當天是公司尾牙聚餐,所以…”,但在英文信,幾乎不用 ”因為…” 開頭,這不是英文為母語者的表達習性。

拿英文遷就母語是很自然的現象,所以,不管是日式英文、韓式英文或台式英文,一般簡易的書信往來(詢問、索取或提供資料等)不會是問題,但如果你要向對方,尤其是英文為母語者,說明、解釋,甚至進行遊說,最好將中文遷就英文,還要套用對方的表達邏輯。看下面的實際情況:

一家國外零售業者來台展店,由國內設計公司接案,雙方合作的第一個店面(A store)已完工,現在進行第二間店的設計和裝潢。日前,業者來信,提到需要一張石頭圓桌,設計師就將A store同樣的石桌設計圖寄給對方。對方回信,附上他們想要桌子的照片。照片顯示,桌邊的不繡鋼邊條上出現業者的品牌和一些圖案(之前的桌子沒有),而且,桌面的圖案也不同。設計師將他的想法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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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思並非要你訂出一個詳細的寫作計畫,但寫email前,起碼要知道:

1. 誰是你的讀者(擺在「收件者」欄位),誰需要被告知,但不需要回信(擺在「副本」或「密件副本」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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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你若常接觸英文email,大概看的出這類寫作沒有真正的對或錯,因為世界各地英文表達多少有差異,但前提是寫的快,也要讓對方看的懂

因此,企業內部或熟客的寫法上,多用俗字、慣用語和縮寫,如果花上十分鐘去思考、潤飾一封郵件只是為了通知對方貨已經出了,或公司春節期間幾天不上班,那是拿大刀砍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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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寫封通順的英文 email 而煩惱的朋友,除非你的英文糟糕到你看了都會暈倒,真的可以不用補習。訣竅在於不停的模仿,但你必須同時兼顧下面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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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總會需要別人幫忙,或者,臨時狀況,需要對方配合、執行我們委託的事情。最直接的英文寫法是「下指令」。例如

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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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下面一份中文自傳為例,說明如何從字裡行間,辨識一般或專業能力:

我在大學時主修企業管理,並利用暑假參加過維期二個月的行銷企劃研習營,充實了不少創意與企劃方面的能力與想法,大四時取得中文打字的證書。畢業後,曾在XX會計師事務所工作,雖僅有四個月,當時,深覺本身在校所學的電腦技能並不足夠,因此在閒瑕之餘修習電腦課程,以彌補自己的不足。而後進入OO科技公司產品事業處擔任企劃助理的工作迄今一年餘。在這一年中考取 WINDOW98WORD 及電腦繪圖的證照,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能有所幫助。但由於助理的工作主要是資料建檔的機械式工作,我希望能求新求變,因此萌生轉職的意願。企劃雖是我本人未曾接觸過的工作,但從目前的職務中我深深瞭解到企劃人員需有不斷求新求變且勇於接受挑戰的能力,而我本身即非常嚮往這樣子的工作內容,而且希望能在企劃的職務上有一展長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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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在找人時,最想知道的是,應徵者是否能解決問題;不管是公司的業績、人事、營運、行銷、產品或客戶端,每個職缺明示或暗示著我們,用人單位要的是某一類「能解決問題的人」。既然要解決問題,那就表示我們需要具備特定的「技術」(skills) 、「能力」(abilities) 和「知識」(knowledge or expertise),而這些正是用人主管在檢視你的履歷時,期望在最短時間內,就能一眼看到的「能力組合」。

要讓用人主管在打開你郵件的30秒內,看出你的能力,需要在你的英文履歷加上一個「技能摘要」("Highlights of Skills” 或 "Summary of Skills”) 的欄位,條列你個人吻合應徵職位所需的專長、特質,但你知道你有哪些技能」或「專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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