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在找人時,最想知道的是,應徵者是否能解決問題;不管是公司的業績、人事、營運、行銷、產品或客戶端,每個職缺明示或暗示著我們,用人單位要的是某一類「能解決問題的人」。既然要解決問題,那就表示我們需要具備特定的「技術」(skills) 、「能力」(abilities) 和「知識」(knowledge or expertise),而這些正是用人主管在檢視你的履歷時,期望在最短時間內,就能一眼看到的「能力組合」。

要讓用人主管在打開你郵件的30秒內,看出你的能力,需要在你的英文履歷加上一個「技能摘要」("Highlights of Skills” 或 "Summary of Skills”) 的欄位,條列你個人吻合應徵職位所需的專長、特質,但你知道你有哪些技能」或「專長」嗎?

技能或專長(在此簡稱為「能力」)有許多種分類方法,但我們用最簡單的方式將它分為兩類:一般能力專業能力

 一般能力

「一般能力」是指你在工作前,在學校、社團或其他生活經驗中所獲得的,例如,打字、計算、表達、閱讀、組織等能力,想要了解你的「一般能力」,試試看回答以下問題:

  • 在你的從事你的興趣、嗜好時,您需要使用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 你會說幾種語言?
  • 在你參加的社團、組織,您需要使用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 在你準備學校的作業時,您需要使用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 在你曾經參與的活動,你扮演什麼是角色?使用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 你曾經設計嗎?有作品嗎?設計時,需要使用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主要是指職場上能夠使用某種工具,分析判斷資訊,語言等專長,同樣的,也可利用下列問題幫你檢視這部分的能力:

  • 你每天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 需要什麼知識、技術、能力才能幫您完成這些工作?
  • 你之前被錄用是因為哪些知識、技術、能力?
  • 哪些知識、技術、能力是你實際用在之前的工作?
  • 哪些知識、技術、能力是別人需要你幫忙最多的地方?

摘錄自: http://englishlab.tw/wp-admin/post.php?action=edit&post=77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